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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台大新研所的學生所有的BLOG 大麻花茶


雖然個人情報保護也很重要,不過這個BLOG的主人倒也在網路上大方承認自己的學經歷
所以我就小小引用了一下。

找到這個站的原因也很有趣,真正是網網相連到天邊,檢索功能使得天涯若比鄰~~

理由是這個

理工男生很宅 林志潔交大開通識

因為一些陰錯陽差的一連串誤解,台灣最近把「宅」這個「元日式」形容詞加名詞發揚光大到「無處不宅、無人不宅」的地步了。
宅到我都搞不清楚這些人到底把「宅」當作什麼了。特定族群指稱名詞?形容詞?動詞?
其曲折離奇的過程就像KUSO從「糞」升格到「惡搞」這般不可思議

上面那則新聞,原本只是隨手點點罷了,想想、反正「宅」的濫用與誤用也不是一兩天的事情,所以就當作笑話看看而已。
有趣的是接下來的新聞

中國時報    A5/焦點新聞           2007/03/25
林志潔批「台灣法學教育很失敗」 24歲當律師 我曾被法官騷擾 【林志成/專訪】

才想說,哇,據說法律系邏輯訓練會比一般學科嚴謹,不過自從許多法律系畢業的政治人物以自身愚行給予我們驗證機會之後,
這個推測就打了些許折扣,沒想到還有往下議價的空間。

在查這篇新聞的反響與回應的時候,意外的發現了作者HAREMOON的評論。
實在是,看了相當大快人心。
而且,托超連結之便利,我就不用再多說什麼了。
更何況,這位HAREMOON都已經幫我寫好了心得感想,同下

假使法官真的有對她性騷擾好了,這充其量只能推論台灣的「性別教育」失敗,干「法學教育」啥事。=_=
刑法老師有沒有說過不可以侵犯他人性自主?
有嘛!有沒有說過性騷擾要被關?
有嘛!為什麼你國考都會寫卻陽奉陰違?
因為你覺得骨子裡覺得性騷擾很合理嘛!(摔筆)


另外也推薦這位作者的其他文章,例如從「覆蕉尋鹿」思考哲學的存在主義。(其實當時的幾個思想家多少都有觸及這些話題,不知道是後人為了解釋文意就已經花去大半精神所以少人提及,又或是文義的探討少是學問的中心?應該不是吧……)
都相當值得慢慢看。
大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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