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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這個和那個搞在一起,就會生出很多混亂


為姦殺犯討國賠?! 網友打爆張瑞山議員辦公室電話(今日新聞)
更新日期:2009/05/13 14:44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涉嫌兇狠姦殺國中少女徐姓及許姓少年,兩人在犯案後一個月因作賊心虛衝撞警方,導致許姓少年中槍後半身不遂,當時許姓少年的家屬還與台北縣議員張瑞山等人 出面要求國賠。如今被查出犯下姦殺案,許多網友紛紛打電話至張瑞山辦公室,指責他「為強姦犯討國賠」,並要求他出面為自己的行為道歉。



台北縣警方12日偵破一起駭人聽聞的姦殺案,當時18歲的徐姓男子與14歲的許姓少年約一名15歲的女網友相見,並預謀性侵、勒贖等犯行,當時他 們先用鐵棒將少女打昏,並輪姦得逞,事後將被害人從2樓往防火巷丟,並丟下棉被、廢木板等物遮蓋屍體,本來他們還意圖勒贖被害人家屬,不過因被害人已身亡 而作罷。


案件爆發出來後,媒體發現嫌犯之一的許姓少年在08年年底時,因拒絕臨檢並企圖衝撞員警,被警方槍擊導致癱瘓,當時他的家屬還夥同議員張瑞山出面招開記者會,指責警方用槍過當,並要求4500萬的國賠。直到現在大家才知道,當時兩名少年會拒絕臨檢,是因為「做賊心虛」。


不少網友認為,議員竟協助強姦犯這種爛人要求國賠,實在髮指,紛紛致電張瑞山的辦公室痛罵。還有網友表示,自己致電辦公室後,竟遭掛電話的無理對 待,認為張瑞山議員無法接受不同意見,不配為議員。張瑞山辦公室助理在電話中澄清,議員當時只是接受民眾陳情,並協助招開記者會,並不知道對方有姦殺犯 行,而且那時他們是針對「員警不當開槍」做質疑,覺得這完全是兩碼子的事。


也有網友認為,張瑞山議員當初並不知道自己接受陳情的民眾竟是殺人犯,當時情況是「拒絕攔檢、衝撞警員並逃逸」,將此姦殺案混為一談,有點無限上綱。不過,辦公室拚命掛網友電話的行為,讓民眾怒氣越來越高,如果張瑞山議員本人再不出面,事情可能會一發不可收拾。


警察不是預言者、也沒有心靈感應。

如果他們這麼神,白骨案不會等到白骨才被發現。

殺人犯在罪行定前也還有基本人權。也有接受辯護的權利。

因為事後查出被撞少年曾犯下兇惡罪行,就要將「拒絕臨檢」指為「做賊心虛」,那麼不就讓所有警察更放膽了心、借臨檢之名義行擾民之實。

只要稍不配合就號稱「兇嫌」、「衝撞」員警。隨便開槍練習射靶。

員警執法過當本來就應該糾彈,不過,為什麽一般市民要爭取權益一定要扯出議員、立委這種民代?

是只有民代的聲音警察才聽得到?是只有民代才有資格和警方對話?

民代不是民眾的專用靠山,是為民喉舌,不應是少數民眾的「後台」、「背景」吧?

要到什麽時候才能按照程序、依法解決事件,而不是一出事就必須找民代。

那個法、還有那個程序的制定和修訂,領國民稅金的民代們,那才是你們的工作吧!?

當稅金小偷和違法的執法者還有白爛的犯罪少年搞混在一起,事情就是一團糊塗帳。

 

これはこれ、あれはあ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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