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この記事のトラックバックは:wjchang - 淺談派遣員工 (下)

 

身為一個擁有還算不錯的學經歷、回國、生完小孩從派遣做起,現在轉正職的經驗者來說,我覺得上面這篇人力主管的觀點相當持平、而且具有普遍參考性。

我回國的時候是2009年,正是金融海嘯之後哀鴻遍野的時期,索性先懷孕、生小孩等到小孩快一歲之後才開始找工作。

結果,非常難找,一是我年紀比較尷尬,比起新鮮的肝來說有點老了,有過的經歷由於懷孕生子的關係沒有銜接點、而且之前在日本的經歷都屬於短期工作,並非正式、正常、定期的工作。

因此一開始我只能主打我的多樣性、適應能力、應對能力、以及日語能力。

後來在資X會得到派遣的工作機會。面試通知與面試都是用人公司那邊直接通知,只有到通知我面試過了之後才告訴我因為人力緊縮巴拉巴拉,我的薪水如一開始談的沒問題,但是要掛到人力派遣公司去。

老實說,一開始真的有被騙了的感覺。(1X4上的職缺也沒註明是派遣工作,當然後來發生了各種事情,現在他們的職缺都寫得很合法了)

但是正如這位人力主管所言,時間不等我,我希望儘早在台灣開始有定期工作的經驗,所以後來還是接受了。

但是一進到實際用人的公司,我發現我賭錯了,我所在部門的辦公室不與其他部會在一起,也就是「天高皇帝遠」,什麼事情都是辦公室主管說了算。當時我甚至被要求用「自己的筆電」辦公、用「自己的私人信箱」與客戶、相關人士聯絡。

原本我以為這個單位急於用人,這種情形應該不至於延續太久,但是我錯了。我在這個資X會XXXX辦公室只待了三個月又15天,我的電腦在工作第二個月快結束時才拿到,我的工作專用信箱啟用更在那之後。而我的勞健保,是在我開始到辦公室工作後第十天才被納入。

設備什麼的也就算了,但是最扯的是,當我向辦公室主管詢問我的勞健保為何遲遲沒有納入時,那位女性主管涼涼地掃了我一眼,「你的資料還壓在我這裡還沒送」,「我要知道你準備好要做這個工作了沒?」,「既然你要來問勞健保,那我問你,你準備好了沒?」

當時腦筋一片空白。

準備好了沒?我不是面試都已經過了嗎?資X會行政主管還在我的聘用意見書上簽名了不是嗎?

現在是什麼意思?其實我沒被錄取?那這一個禮拜來我是做白工嗎?

種種疑問讓我不知道該怎麼回覆女性主管的質問。只能訥訥的重複,「準備好了沒?我、我…我不知道」(根本不懂這什麼意思)

後來回家越想越不對,在家人、友人建議之下,準備進行正式管道的申訴,消息靈通的女主管一邊對其他人(包括同一職場的前輩)說「我要告她」,一邊換了張臉告訴我說,我的勞健保立刻就會辦好,有什麼問題都可以跟她溝通。問題是我就是試圖溝通、然後得到一個莫名其妙的回答。

由於我對她已經產生戒心,因此都不敢跟她單獨對話,不然就是手邊都預備好了錄音筆隨時保持錄音狀態。例如她常常在下午快5點的時候開會,要求同仁第二天早上她要看到成果or報告,那其實就是等於「你給我加班」。只要她敢問「還有什麼問題?」我就會在會議錄音狀態下問她「所以主任,今天晚上就是要加班也要把這件報告趕出來對嗎?」如此她才願意承認「今天的可以報加班」不然,她會以「我怎麼知道是你效率太慢還是之真的有必要才加班」為理由,不批准加班單。

後來我苦讀了勞基法之後,才知道她這些發言全部違規,萬一勞動檢查,這位女主管根本違法。

撐過三個月之後,我相信並不是我是草莓所以做不下,而是這位主管根本有問題。這整個單位的監察機制也有問題,既然如此還是走為上策。

經過介紹,我換到了一家日商,雖然跟自己碩士所學的領域沒有關係,但是卻反而比較能夠發揮我在碩士課程中受到的訓練,也就是以日文收集資料、釐清課題、摘要重點、書寫報告等。薪資與待遇、以及職務內容都是可接受的,唯一的問題就是,「又是得從派遣社員做起」。

上一個地獄般派遣社員的經驗,讓我一聽到「派遣」就皺眉,而且,這家公司也是用「做得好可能升你為正職」作為釣餌。問題是做得好的定義是?老闆覺得好?尤其是我要做的工作內容比較無法用量化評量,因此又猶豫了一段時間,最後也是抱持著「這家公司比較重視商譽社譽,至少違法的事情不會做吧」的心態,又開始了第二段派遣人生。

慶幸的是,兢兢業業工作了一年左右,我就接獲通知,說公司願意轉任我為正社員。第二段的派遣社員工作經驗中,我受到的待遇是比較類似「試用期」的待遇,也就是公司與我都在互相習慣對方,公司也在測試我還能做些什麼。因此,如果是依照這樣的觀點,我願意相信派遣員工的設計與運用是有一點道理的。

但是,這也不代表日商的人事運用是沒問題的。進入這個家公司之後,我很快的發現,派遣社員一律是女性。公司方面的說法是:行政助理職才用派遣,絕對不是性別歧視。但實情是,會計部門的行政工作也應徵了新人、男性為正社員,女性為派遣社員。所以,到頭來還是男尊女卑的歧視。也因此,和我同期進入公司的男社員,他們的年資都會比我長一年,因為我第二年才正式成為這家日商的社員。

但是以目前結果論,在現在這家日商我學到了大公司在對幕僚職的要求,也學到了商社運作的原理以及獲利模式(雖然我不是業務的人員,只是統整資訊以及資訊發信者),當然正式的日文書信寫法也有了更實際的經驗。算是比前一個工作有收穫多了。

也因此,對於派遣人力的運用,比較有了正面的評價。

當然,如果可以的話我還是希望勞基法能恢復試用期制度,因為現在的公司就是把派遣當作試用期,但是有些社員表現得雖好,但不是「特別突出」、或是正好有職缺的話,公司也不會積極幫她尋找轉任正社員的機會。(講這樣似乎間接自我吹捧了,不過我想我會獲得轉任的機會大概是因為可以勝任現在職務的人即將退休,因此職缺開出來了,也就是比較幸運啦!)造成有很多派遣的員工已經熬了5、6年還是派遣,派遣的制度似乎造成公司慢性的把試用期不斷拉長。這對長期在公司裡裡擔任派遣的員工.....女員工來說,很難規劃職場生涯與人生。因為沒有一個很明確的訊息讓她們知道,自己是否能轉任正社員。

 

*另外補充一下我看到的一些關於派遣員工的問題

想請問一下,台灣的派遣人員薪資會比正職人員多嗎?>>>>>有可能,以我自己的派遣經驗來說,我在日商擔任派遣的薪水,就比我之後獲得轉任正社員的起薪還要高。因此造成我轉任正社員之後三個月內薪水倒退的事實。因為正社員的起薪公司有規定(什麼等級的學歷、年資多久都有一定算法,但如果和年資0相比,我派遣時代的薪水已經等同於公司裡年資1年以上薪水),最快調薪也要三個月之後。

也因此我所知道的例子,有一位派遣員工在轉任正職的時候,對於薪水縮水這件事相當不滿。但其實這是太過於短視了,因為正職員工才會有業績分紅、獎勵金,派遣員工只有社長個人包的「紅包」,考量3個月後的調薪,以年所得來看的話,其實還是正社員會拿到比較多。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Um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